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02 点击数:

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82号),现就做好全省高等院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2018年度报告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高度重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如实编撰年度报告。为保证报送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校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见附件1)于1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职成处或高教处

二、报送时间

年度报告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请于2019年1月15日之前完成填报。

三、报送方式

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请各校登录“高校教学实验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gxsys/),使用账户和密码进行填报(见附件2,密码请及时更改)


四、报送格式

校须将年度报告电子文档Word格式,签字盖章部分扫描插入文档)上传至系统,于1月15日之前发送至相应处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请参照模板(见附件3填报

五、其它要求

年度报告是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各校可以将本年度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以简报形式(电子版)报送厅。

六、联系方式

以上相关材料的报送,高职院校发送至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念航,电话:0591-87091358,邮箱:fjzcc@163.com。  

本科高校发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何连海,电话:0591-87091268,电子邮箱:jytgjc@fjedu.gov.cn。

高校教学实验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章老师,电话:18686739927。

 

附件:1.负责年度报告工作人员信息表

2.年度报告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

3.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情况统计表(参考模板)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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